第29章(2/3)
是啊。
宁朝最近就是在为了这个不开心。
为了他的《明唐》要被糟蹋而不开心,为资本不做人而不开心。
而今天明燃突然就甩了他一份合同。
——这物欲横流的混蛋社会里,有人看得见你。有人对你好。
宁朝此刻心情很奇妙。
他是中文系毕业,作者出身。可愣是不知道怎么去合适恰当的形容他现在的心情。
他好像一只小鸟,本来在雷暴中飞行,落在一户人家屋檐上的时候,里面探出一只手为他遮住了一刻风雨。
小鸟的羽毛是软软的,宁朝的心也是软软的。
他就突然感动起来。
宁朝翻着手里的合同。他其实看不进去那些密密麻麻的文字。
马甲精之前没太想过自己翻车的时候。
怎么可能翻车呢?
他宁朝可是优雅走钢索的人!
光是大号就是十几个,层层重重马甲加身,仿佛一只大洋葱!
洋葱的快乐你怎么懂!洋葱的快乐就是美滋滋地看着扒洋葱的人哭泣!
你扒!你扒!
你怎么可能扒出真正的我!
就算翻车,那也不叫翻车呀。
那叫什么?
那叫“害,没想到苦苦隐藏身份的我还是被你们发现了!”
那种爽感!
在宁朝的想法里,应该是类似于皇帝微服私访被小混混欺负,小混混说“哈你死定了我姐夫是县衙大老爷”!
结果县令来了之后直接跪下,一把抓过小混混十二个大嘴巴,全场一起“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这种掉马才有趣!!
他的掉马是什么社死现场?!
根本没有爽感。
可是宁朝恼羞成怒气急败坏的劲儿过了,坐在那里,捏着合同,半晌,一向没心没肺的他还是开口。
“我不能要。”
他这么说。
宁朝:“我不知道它要多少钱,但我知道它肯定特别贵。你也一定用了很多心思,花了很多时间,吃了很多苦头……”
明燃:“啊?没有啊。”
“我就是跟我爸的一个影视公司那边提了一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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