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律法的功能(1/4)
上命钦差马忠义马大人身着鲜艳笔挺的官服,右手端着一个精致小巧的紫砂茶壶,稳稳地坐了下来。
他虽然身居高位,自己却从来没亲自审过案子,今天只是出于好奇,前来旁听当地一起案件的审理。
那位主审官很是客气,一直弯腰躬身,等到钦差马大人落座之后,自己才敢坐了下去。
堂下跪着的两人,其中一人身材胖大,衣着华丽。另一位就惨了点儿,半张脸被已然凝固的血液糊着,一身粗布麻衣,裤腿儿挽到了小腿以上。
危坐正中的主审官大老爷一拍惊堂木,开口问道:“你二人中谁是原告,谁是被告?是因为何事闹上公堂?”
那位华服胖子率先开口道:“当然我是原告,他是被告。你看他那穷酸的样子,跑到我的府门前闹事,我本善良,想着让看家护院的将他赶跑就完事了。谁知这厮穷凶极恶,竟敢在光天化日之下手持凶器,打死了我家忠诚的窝窝。
青天大老爷在上,您可得主持公道,为良民做主。对付像他这种穷凶极恶的刁民,绝不能手软。”
主审官微微点了点头,拿起了手边放着一纸诉状,轻轻扫了一眼去之后,便又放到了一旁。
开口说道:“自古杀人偿命,欠债还钱。你已然犯了死罪,触犯了大顺刑律,还不赶快当堂认罪,从实招来吗?”
那位粗布麻衣之人连忙挺直了身子,先抬手在脸上抹了一把,才低声说道:“青天大老爷,您搞错了。我才是原告。
您看我这一脸血,就是被这位王大官人手下的恶奴打的。
而且我从未伤过人命。他口中的窝窝本就不是个人,是这位大官人家中豢养的一头恶犬,他还有个名字叫大威,专门是在特定的时候放出来咬人的。”
华服胖子连忙接口道:“窝窝虽然不是人,但他忠诚可靠,比大多数无耻刁民强多了。
好歹那也是一条鲜活的生命。
青天大老爷莫要听信他的一派胡言。那张诉状是我家师爷替我写的。他连个找个替他写诉状的人都请不起,不是刁民又是什么?
而且老爷及各位衙役官差升堂审案的费用都是我出的。他凭什么当原告?”
那位满脸是血的汉子还想开口,主审官再次威严地抄起了惊堂木。
“你闭嘴。这一位说的就很有道理,本官就认定他是原告了。先听他说完事情的经过,我一会儿再来问你。有你说话的时候,你若再敢咆哮公堂,就是罪加一等。”
主审官在拍下惊堂木的同时,也说出了这样一番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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