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择日不如撞日(2/4)
新公司除了注册地放锡江外,萧良原来也没有打算将实际办公地放到云社来。
不过,袁文海昨天的态度以及今天汪兴民、梁朝斌都这么干脆利落的表态支持,表明顾培军这一个多月来的工作很有成效,就决定将实际办公地放到云社来。
云社虽然是乡镇,但距离东洲市区仅有十一二公里,绝不能算偏僻——东洲城区到市开发区还要有十一二公里呢;早晚也有公交车通勤。
除了目前果汁厂作为生产基地不可能搬离云社外,更关键的还是接下来他要组建的销售团队规模比想象中大得多。
前期他能动用的资金又极为有限,需要想尽一切可能降本增效,云社也是比较好的选择。
如果将实际的运营总部放到城区,交通上是更便利一些,人员招聘也相对容易,但除了地租、人员等运营开支会大幅增涨外,消防、治安管理等各方面的隐形成本,他也很难控制。
九四年的营商环境,远非二三十年后能比,绝不是说租个场地就能顺顺利利将业务做起来的。
要不然肖裕军这样的角色又怎么可能横行一时?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