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五章 Rock the baby(1/5)
甘国阳不是一个喜欢乱吹牛的人,他说的话还是有事实根据的。
刚到美国那会儿甘国阳在旧金山街头打球,扣篮时就有一种J博士欧文的优雅感。
这得益于他颀长的胳膊,宽阔的肩膀,搭配上出色的弹跳,以及特别好的柔韧性,让他在扣篮时身体特别舒展。
欧文扣篮之所以好看,不在于他跳的有多高(当然确实很高),跳的高的篮球运动员不计其数。
在于他身体四肢张开时那种体操运动员一般的优美,仿佛雄鹰展翅,给观众最好的视觉享受。
而且他手臂长的出奇,有着极为宽阔的肩膀,还有一双超级大手能轻松拿捏皮球,让他的扣篮看起来轻松写意。
早在洛克公园打球时,欧文就因为他的扣篮声名鹊起,后来成为了ABA的头牌,在70年代对抗激烈动辄打架伤人的职业赛场,ABA所有球队的教练都提醒手下球员不要弄伤欧文,因为是欧文给了大伙儿一口饭吃,大多数人来球馆就是为了看欧文打球的。
甘国阳在高中时扣篮简直就是一个大号的黄色欧文,曾经迷倒过不少旧金山街头的球迷。
一直到很多年后,旧金山街头依旧流传着甘国阳突然崛起的传说,一个黄皮肤的华人小子像欧文那样扣篮,但他又能像摩西-马龙那样打球,他一个人组成了一支76人。
进入NBA后,甘国阳個子高了,增加了体重,力量进一步增强,扣篮没有高中时那么飘逸了。
作为一个中锋,他更多是拿下后场篮板为范德维奇和德雷克斯勒提供炮弹,自己快下扣篮的机会并不多。
在有限的快下中,为了撞开对手,他也很难像欧文那样飘逸扣篮,更多是野蛮冲撞后的暴力双手扣。
但如果有机会,甘国阳不介意为纪念体育馆的球迷展现一下自己的扣篮才华。
下半场比赛开始,76人提高了他们的防守强度,开始利用压迫式的防守破坏开拓者外线的持球和转移球,以获得快攻反击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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