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第5章 五年规划(1/4)
章武七年注定还是垂拱而治、休养生息的一年。
关东百姓依然一整年都是全免农业税人头税和徭役。朝廷的大型工程全部停工,军事行动除了必要的剿匪,其他能停就停。
部队全部暂时参与军屯,好好种地,恢复生产争取自给自足。
除非是有非每年保持维护不可的现有水利设施维修工作,那也尽量农闲时节让工兵部队参与施工、朝廷管饭发饷。
实在人手不够,才会带薪征募一些民夫参与施工,但这显然不算“徭役”。
春耕的几个月过得很是平稳,看起来今年大汉境内可以完全杜绝成规模的饿死人事件。些许水旱灾害和寒潮导致的减产,也能靠免税撑过去。
到了农历四五月份,第一波春季种下的蔬菜成熟,贫民也能用杂菜混几口饭吃,就算是撑过最艰难的青黄不接时分了。从此开始,大汉算是进入了高度的内部稳定状态。
从皇帝、丞相到各部官员,也尽量在这一年内不整活,不搞新政,一切按照现有制度慢慢推进,不折腾百姓。
唯一必须坚持推进的工作,只是对土地确权的检地,继续深化土地产权的国家登记制度。这活儿必须趁着秩序刚刚建立起来的时候就抓,也算是人口普查后朝廷最重的一项行政任务了。
不过检地普查的律法,也不是统一之后才定的,前几年就定了,所以也不算“变法”,只是对已有制度的全面深化贯彻。
之前的人口普查仅仅花了一年就完成了,土地检地大约需要三年。
具体的制度,之前也说过:“凡是耕地不足一百汉亩的平民,即使不登记,也能确保其土地权益,并且按人头征收农业税时,按拥有一百汉亩来计算。
而拥有土地超出一百汉亩的人,必须在三年内限期完成登记和核查,否则将来发生纠纷时,官府不予支持”。
这个政策实行到今年后,主要的大地主已经被朝廷抓大放小先登记好了,丈量工作也完成得差不多了。剩下的主要是零零碎碎的小地主和富农,登记检地工作很繁琐。
所以为了鼓励大家都来登记,而且结合如今地广人稀的特点,刘备跟李素、诸葛瑾商议之后,出台了一个惠民的政策:鼓励百姓开荒,或者耕种因为战乱而导致的无主之地。
只要确保是自耕农的,而非雇佣佃农占地,确有余力一家人种植超过一百汉亩土地的。那么,只要到官府那儿预登记,就可以多占田地。
最高不得多占二十汉亩,也就是实际占有田地从一百汉亩上升到一百二十汉亩。登记了之后,三年内没有异议和纠纷,官府就直接承认了对占地的拥有权,并且写进官府的“鱼鳞册”。
当然,登记确权之后的最初十年内,官府可以不对多占的土地征税,但十年期满后,那就按照登记实占土地的三十税一,来要求缴纳粮税。
相当于原先每个正丁每年缴纳四石粮食的,实际多占田并登记的人,可能要缴纳五石。但相比于多占田拿到的好处,肯定还是有很多年富力强种田多的人,或者是家里能独力养得起耕牛的人家,会乐于多占的。
这也相当于是一项鼓励开荒的政策了,还强化了朝廷对民间农业的控制力。假以时日肯定能把现在还比较粗放的“租庸调输”法中的农业税部分,往后世晚唐到宋朝的“两税法”的“履亩而税”原则靠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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