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飞蛾(1/4)
四菱银行附近的咖啡店。
上车之后,陆仁报完地址,就托起下巴沉思。
怎么感觉有点耳熟?
四菱银行……
四菱……
等会,这好像是?
宫野明美入职的那个银行?
十亿元抢劫案。
陆仁对这个案子的印象同样深刻。
一是这个案子时间靠前,二是,它是极少数,动画与漫画干架的案件。
漫画里,宫野明美抢完银行,扭头就被琴酒一枪毙了。
但在tv里,宫野明美前后抢了两次银行。第二次才被毙。
这是因为当初的制作组,考虑到柯南是面向孩童的作品,出现什么黑帮啊,处理叛徒什么的,对儿童影响很不好。
直接把黑衣组织戏份全删了,柯南直接逮住宫野明美,把她送进监狱。
嗯,和现在的绿血石油血有异曲同工之妙。
这种奇奇怪怪的理由,有没有把七三气够呛不知道,但他绝对为此掉了不少头发。
好在制作组后面可能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重新把宫野明美从监狱里捞出来,再次抢了一遍银行。
就是不知道,这个世界的剧情走向是什么样的。
是按照漫画走,还是按照tv走。
要是tv版,宫野明美还能多活上一阵子。
嗯,不管哪个版本,宫野明美横竖都得死。
组织就没打算让她活。
一是组织压根不缺钱,就算真没钱,那刑法里那么多赚钱的路子,何必只盯着抢劫这一条路。
人口买卖,赌博,贩du,敲诈勒索。哪一个不能干。
偷偷吊死几个资本家就能赚来的钱,何必去抢银行,大张旗鼓的扇所有资本家一个耳光子。
不值当。
二是让一个组织外围去干这种抢银行的活。那不就是明摆着不希望她成功嘛。
这就好比是组织给了宫野明美一把左轮手枪,六个弹仓,六颗子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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