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枪不行 狗到手(1/4)
饭桌上,当听赵军开口说要借这把56式半自动步枪,拿回家去玩几天时,在他左右的婆媳二人双双脸色一沉。
赵春把手中筷子往饭桌上一撂,开口就问:“军,你要干啥啊?”
赵军面不改色,笑道:“我就借着玩几天,玩完了就给大爷、大娘送回来。”说着,赵军又把目光转向了胡三妹。
要说这老周家,从赵军的姐夫周建国开始往上数,都不是一般的人物。
周春明自然是不用多说,而周建国的爷爷,那可是参加过两万五千里征程的老战士,思想相当的过硬。
后来老爷子机缘巧合之下,带着家小来到这边安家落户,他为自己儿子选了个目不识丁的农家丫头当媳妇。
而这个当年的农家丫头,就是胡三妹。
按老爷子的话说,取妻当取贤。
所以啊,别看胡三妹是个农村妇女,可就连赵军都知道,自己大姐的这位婆婆那是特别的明事理。
前世赵春嫁来周家,从进门那天开始,一直到老太太过世,婆媳俩从来就没红过脸。
不光如此,这胡三妹办事还敞亮,平日里勤俭持家,但只要有客人登门,家里有什么好吃的,胡三妹都让客人敞开了吃。
赵军记着上一世,不管是他,还是他的两个妹妹,每次来永胜屯看大姐,胡三妹都不让他们空着手回家。
所以,在赵军看来,这56式半自动也就是公家之物。否则的话,以胡三妹的性格,自己借走个三年五载都不成问题。
但赵军却是忘了,枪乃凶器。
他知道自己是重生者,枪法如神。
可赵春跟胡三妹不知道呀。
你是成年了,但二十岁的大小伙子,做事哪有稳当的?
拿着枪,打着人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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