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章 在明朝,百姓能抓官吏(1/5)
对于茹瑺而言,唯有惊世之举,才可能制造出广传效应。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这个时代没有高音喇叭,没有广播电视,想要让一个准确无误的消息传到数十万个家庭,数百万人耳中,那只能冒险,让更多的人看到、听到事实,并愿意口口相传,讨论不休。
或许这一个举动会给自己埋下祸根,但现在已然顾不得了。
茹瑺清楚,若只是忻州知府、通判之流道歉,也只能引起忻州百姓的谈论罢了。
一个小小的散州知府,根本没有资格“闻名”于外。
而自己则不同,自己是巡抚,是山西最大的官员,是朝廷自中央委派下来的官员。
自己低头,不仅会在山西引起轰动,恐怕还会在朝堂之上引起风波。
大明有着明确的等级制度,也有着典型的认错程序:
首先,皇上永远是没有错的,错的是大臣。
其次,大臣有些错是可以存在的,有些贪污是可以理解的,也是可以向平级与高一级的官员低头的。
最后,高级官员是不会向低级官员低头与承认错误的,更不会向底层的百姓承认错误的。
哪怕是自己错得可以杀上几千刀了,也不行。
因为皇上是需要面子的,官员也是要脸的。所谓主辱臣死,大臣受辱的话,自然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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