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一十二章 出征(3/5)
“我怀疑你在内涵万年老二初代目,并且我有证据!”
“陈志宇不愧是万能老二初代目,这波是把二的意志传给决赛对手了?”
“还是鱼王朝最弱男歌手好听,你们想啊,鱼王朝最弱的男歌手,都是蓝乐会冠军起步!”
“陈志宇:在鱼王朝我是老二,走出去我就是老大!”
“我去看看陈志宇的比赛,虽然我对说唱没兴趣,谁让二哥拿到了金牌呢。”
好家伙。
二哥都叫上了。
赢了捧输了喷是各洲常态,陈志宇赢了,那就是二哥,没毛病!
林渊看着弹幕,露出了笑容。
而就在这时候,旁边的香香突然道出一个重磅消息:“可能有些人还没看官方通报,我们陈志宇老师拿下冠军的作品,是我们鱼主教练创作,而且是一首英文歌,歌名叫做《rapgod》。”
哗啦!
直播间更加沸腾!
陈志宇夺冠的歌曲竟然又是羡鱼的手笔?
浓烈的自豪感驱使下,无数秦洲人第一时间去补了陈志宇的决赛歌曲!
一曲听完。
秦人目瞪口呆!
快!
太快了!
陈志宇那张嘴仿佛加特林!
嘴唇急速开合,对着话筒疯狂输出!
“这个快嘴!”
“真尼玛加特林啊!”
“靠靠靠!”
“听的我耳朵要怀孕了!”
“疯狂!”
“离谱就!”
“蓝星还有人能比陈志宇语速更快嘛?”
“这是什么歌啊!”
“这波简直黑色幽默,陈志宇用英文歌,击败了韩洲的对手,明明英文是韩人的方言啊!”
“简直奇迹!”
“秦洲人用英文说唱击败韩人!”
“那个啥,《rapgod》的翻译好像是,说唱之神?”
说唱之神!
这个翻译没什么毛病。
因为《rapgod》是地球西方顶级说唱歌手,阿姆的代表性作品之一。
在西方说唱歌手,甚至是东方说唱歌手的心目中,阿姆的确称得上是说唱之神。
这些人将阿姆称为“姆爷”。
这首《rapgod》甚至还不是姆爷最快的歌曲。
不过快嘴不能光追求快,评委肯定也会有这方面的考量,所以林渊综合考虑选了这首歌。
事实上。
当林渊看到说唱有快嘴比赛后,内心就已经决定,定制一首阿姆的作品。
毕竟。
天朝的说唱刚刚起步,总体作品的质量上,比起前世的西方,还是存在一定差距,这个咱们不得不承认。
效果确实很好。
宛如阿姆降临,陈志宇拿下了快嘴冠军。
这是陈志宇的天赋,摇滚和说唱,都是他很擅长的风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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