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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一十二章 出征(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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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怀疑你在内涵万年老二初代目,并且我有证据!”

“陈志宇不愧是万能老二初代目,这波是把二的意志传给决赛对手了?”

“还是鱼王朝最弱男歌手好听,你们想啊,鱼王朝最弱的男歌手,都是蓝乐会冠军起步!”

“陈志宇:在鱼王朝我是老二,走出去我就是老大!”

“我去看看陈志宇的比赛,虽然我对说唱没兴趣,谁让二哥拿到了金牌呢。”

好家伙。

二哥都叫上了。

赢了捧输了喷是各洲常态,陈志宇赢了,那就是二哥,没毛病!

林渊看着弹幕,露出了笑容。

而就在这时候,旁边的香香突然道出一个重磅消息:“可能有些人还没看官方通报,我们陈志宇老师拿下冠军的作品,是我们鱼主教练创作,而且是一首英文歌,歌名叫做《rapgod》。”

哗啦!

直播间更加沸腾!

陈志宇夺冠的歌曲竟然又是羡鱼的手笔?

浓烈的自豪感驱使下,无数秦洲人第一时间去补了陈志宇的决赛歌曲!

一曲听完。

秦人目瞪口呆!

快!

太快了!

陈志宇那张嘴仿佛加特林!

嘴唇急速开合,对着话筒疯狂输出!

“这个快嘴!”

“真尼玛加特林啊!”

“靠靠靠!”

“听的我耳朵要怀孕了!”

“疯狂!”

“离谱就!”

“蓝星还有人能比陈志宇语速更快嘛?”

“这是什么歌啊!”

“这波简直黑色幽默,陈志宇用英文歌,击败了韩洲的对手,明明英文是韩人的方言啊!”

“简直奇迹!”

“秦洲人用英文说唱击败韩人!”

“那个啥,《rapgod》的翻译好像是,说唱之神?”

说唱之神!

这个翻译没什么毛病。

因为《rapgod》是地球西方顶级说唱歌手,阿姆的代表性作品之一。

在西方说唱歌手,甚至是东方说唱歌手的心目中,阿姆的确称得上是说唱之神。

这些人将阿姆称为“姆爷”。

这首《rapgod》甚至还不是姆爷最快的歌曲。

不过快嘴不能光追求快,评委肯定也会有这方面的考量,所以林渊综合考虑选了这首歌。

事实上。

当林渊看到说唱有快嘴比赛后,内心就已经决定,定制一首阿姆的作品。

毕竟。

天朝的说唱刚刚起步,总体作品的质量上,比起前世的西方,还是存在一定差距,这个咱们不得不承认。

效果确实很好。

宛如阿姆降临,陈志宇拿下了快嘴冠军。

这是陈志宇的天赋,摇滚和说唱,都是他很擅长的风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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