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节 新的贸易协定(1/5)
现在荷兰东印度公司在临高位面,比旧时空更依赖亚洲内贸带来的贵金属补充。一方面,他们拿着澳宋的大宗商品和工业品,偷偷地在日本和澳宋抢生意,一方面又靠着倒卖澳宋工业产品,在南亚补充大宗商品运回欧洲,两次交易,澳宋工业的规模在他们的亚欧航线上,减小了两次规模。简单的说,就是沾澳宋的光,拆澳宋的台,便宜了第三方。
当然元老院也不是善男信女,在接到日本的平元老发回的报告之后,殖民贸易部采取了相应的对策,首先是在广州交货的生丝采取配额制。赵引弓的杭州凤凰丝业集团生产的浙江优质生丝优先满足于招商局的对日贸易,然后才能轮到VOC采购。
接着殖民贸易部又采取了第二个举措,在1635年开始的新一轮贸易谈判中要求VOC交出高雄的热兰遮城――作为交换,元老院准许VOC在高雄设立一个非武装商站,已经定居在热兰遮的VOC职员和其他欧洲人、亚洲人可以以侨民的身份继续在高雄居住和经商、工作。来访的VOC的商船可以携带武器,但是不能在高雄驻军。
也许热兰遮城对VOC来说太具有象征意义了,这个要求在巴达维亚激起了激烈的争论,大部分巴达维亚VOC的评议员们坚持要保留这一花费了巨万财富才修建起来的远东第一堡垒。但是一部分评议员指出,在目前的状况下,公司继续维持热兰遮城堡完全是无利可图的行为。首先在武力上,公司根本没有能力保卫这个城堡。
其次,公司当初修建热兰遮是为了就近获取中国商品,现在通过澳洲人,公司的商船能非常方便的从广州、临高、高雄各地获得各种中国商品,热兰遮城存在的意义已经非常小了。
如果为了虚名,非要和澳洲人翻脸,VOC只会有有一个人财两空的结果。
大约是这番面子要紧还是生意重要的讨论过于冗长,于是便有了王恺谈到的两场意外:一是海警的巡逻船撞沉了VOC代理商船只;二是一群曾投奔大宋却重操旧业的海盗打劫了VOC代理商船只。
“这些不幸的事情当然是偶然,但是我们也要承认,中日航线上的贸易经不起我们双方的竞争。我想,应该明确日本是不是在条约规定范围了。”
德兰特隆叹了一口气,一副“终归还是来了的表情”,但还是保持了专业素养,尽力争辩:“我必须强调,对日贸易关闭将对我方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同时也会影响我方在贵方的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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