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机构改革(四)(1/3)
接下来的时间是分组讨论,审议《机构改革草案》、《元老院纪律条例草案》和《与归化民及归化民关系法》。法学会成员和一些参加起草文件的专业口的元老在各小组间巡回解释相关条文,对不能解答的问题记录。
这三个法案可以说都是和元老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讨论相对也比较热烈。在讨论中,有人提出人民保安省的一手控制着三家强力部门,首脑等于控制了全部内卫力量,是否会造成对元老院的威胁?
“这种忧虑是完全没有必要的。”马甲解释说,“如果从管辖范围来看,我们最为熟悉的俄罗斯内务部、中国的公安部和日本的公安委员会的权限与此相差无几――甚至要更大一些。但是它们在实际运作中并未威胁到各自的政体。何况国民军是受武装力量省和人民保安省双重领导的。绝非一家说了算。”
至于武装力量省囊括陆海军,是否有违军令政令分开体制,东门吹雨的解释是,按照新体制,武装力量省的人民委员将由文职元老担任,他的地位相当于国防部长。其下的陆军部和海军部属于军政体系;总参谋长下属的陆军参谋长和海军军令部长为军令系统。军令系统是直属于元老院主席的,任何涉及军队调动和作战指挥的命令均需要元老院主席下达,再经过武装力量人民委员签署传达才生效。
关于依旧有些元老提出每个元老应该都在军队中“插一脚”更有利于维护元老的“合法权益”的提法,东门吹雨的回答是这样的:
“TG除了党的总书记兼任军委主席之外,中央委员、政治局委员大多没有军职,不挂军衔,也不需要任何军官向他个人效忠才能保证自己的政治权力;中央警卫局也不是他们个人的私兵。同理,世界上绝大多数只要政治上正常的国家,包括前苏联、美国、俄罗斯、英法德等等……都没有政治家靠军官个人效忠或者蓄养私兵来保持‘民主’的做法。哪怕是一直把持军队的容克贵族,军队忠于的也是一个集体,而非他个人。不管是元帅还是少尉,退役回家就只是一个预备役军人。只要我们始终坚持元老院指挥枪,而不是某个人指挥枪,就不会也不可能发生所谓的‘独裁’……
“元老院内决不能也不应该搞封建依附那一套。不管它叫门客、门宦、门附还是什么大英帝国的庇护制,它本质上是人身依附封建残余,搞这种东西总有一天会出事!已经扫入历史垃圾箱的东西,不能因为换上了所谓‘保障元老权力’的漂亮外壳就捡起来戴在头上。”
在内心里,东门吹雨对“瓜分军队”、“军官必须向元老个人效忠”这样的论调是非常反感的,不仅他本人,伏波军中的绝大多数元老军官都对此持强烈反对的态度。不论他们是PLA出身还是军迷出身,均认同国家军队的理念。在他们看来,在军队中一旦搞军官的个人效忠,等于在军队中形成了一仆二主的局面,极大的破坏伏波军指挥体系的权威性。
更令他们担忧的是那些自封酱油,有着被迫害妄想狂的元老们大多是没有能力自己掌握军队的,必然会用所谓的权谋来拉拢归化民军官。而所谓权谋,无非是恩威并重。
威,那是说不上的。大多数元老即不是军队的创立者,又不是军队的指挥官,亦从来不和军队一起摸爬滚打。想要一个素昧平生的陌生归化民军官对他个人有发自内心的敬畏是很难办到的――那就少不了用大量的“赏赐”来“施恩”,以获取他们的“忠心”。为了巩固这种“忠诚”,多半还会在元老间展开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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