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六节依法治国(1/5)
“船上的总管已经死了,不过领航的火长还活着。他说这船是准备去吧城的。”
“吧城?”
“就是巴达维亚,荷兰人的地盘。”
“在印尼那里――”
“对,他们准备在那里卖掉货物之后把收购去年的香料再运回来出卖。”冉耀说,“现在核对下来,活着的客商还有二十个人。”
“船主还活着吗?”
“船主不在船上,船主的代理人总管已经被海盗杀了。”
“那就好。”马千瞩想既然这样就稍微慷慨一些好了,“查对出来的就发还货物好了,无主的就归我们了。”
“我也觉得这样处理好些。”冉耀点点头。
“生铁之类需要的东西就直接买下来好了――省的他们运回去了,以后说不定还会愿意贩运过来。”
马千瞩想干脆好人做到底,又提议:为了表达我们穿越集团的伟光正:经审查确系大船上的水手,并非海盗的,每人再发一两银子作为路费,至于客商的货物查找不到了,确有缺损的,也给予路费盘川让其雇船回家。负责处理此事的冉耀觉得这样面面俱到,大家的利益都不受损,便一一答应了。
马千瞩也就认为此事就这么了结了,自顾自的分物资去了。没想到下午,就有电话打到他办公室来了。
没想到这事的处理方案刚刚在OA上公示还没处理,就有人上书执委会,要求重新处理。因为差异太大,冉耀委决不下,只好把这事情汇报到执委会。
“什么!开庭审理?”马千瞩吃了一惊,话说穿越集团到现在是成立一个司法所作为法律政策研究部门,偶尔也为执委会提供些法律政策参考,但是到现在还没正儿八经的开过什么庭。基本上是治安部门说了算。现在怎么闹起开庭来了。
提案是现任的海关关长马甲提出的。他的提案核心就是“以此事为契机,建立琼州海峡的海事裁决权”。
具体的措施就是在博铺设立海事法庭,专门处理琼州海峡上的海盗抢劫;船只倾覆,打捞,货损、船只碰撞、责任和赔偿认定等一切海事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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